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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近一周,广西有2名官员被“双开”,并通报9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2017-09-16 广西新闻网


近一周时间,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2名官员被“双开”、9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广西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具体如下——


北海市海城区委原常委、海城区政府原副区长

张均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北海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北海市委批准,中共北海市纪委对北海市海城区委原常委、海城区政府原副区长张均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张均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介绍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张均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纪党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北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均康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察局报北海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修荣严重违纪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临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修荣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修荣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等工作中收受现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涉嫌犯罪。

 

刘修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规党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修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

广西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截图


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6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广西1起。


广西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灌阳县文市镇同仁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2月,李龙在未核实种植项目实际农户数和实际面积情况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通过伪造种植户花名册和种植协议等相关资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5万元。灌阳县扶贫办将15万元扶贫资金转到合作社账户后,李龙将其中12万元据为己有。李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崇左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大新县龙门乡民政办原主任赵宗强虚报套取国家因灾房屋倒塌重建专项补助金问题

2009年至2011年,赵宗强伙同龙门乡苦丁村下告屯赵某某以8名群众名义虚报套取国家因灾房屋倒塌重建专项补助资金合计49500元,其中9000元分给8名群众外,剩余的40500元赵宗强、赵某某共同侵吞。赵宗强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赵宗强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2.宁明县农经站原站长蒙有飞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2年至2017年间,蒙有飞利用担任宁明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职务之便,在审批发放国家农业扶持补贴资金过程中,三次收受服务对象送给的“好处费”共计30000元。蒙有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江州区驮卢镇渠立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良飞收取农村危改“好处费”等问题。

2011年至2016年间,韦良飞在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个人及伙同他人收取“好处费”共计12200元,其个人分得5300元,同时还多次参加由危改农户出资的宴请;2012年至2014年间,韦良飞伙同他人贪污集体房屋租金和集体土地征用款共计17600元,其个人分得5400元;2012年,韦良飞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改补助金17000元。韦良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贺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八步区黄洞瑶族乡石门村原村委会主任赵文东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问题。

2012年,赵文东在担任黄洞瑶族乡石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村1名村民成功申领国家危改资金16000元用于建设家族祠堂,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赵文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桂区公会镇新新村原村委会主任谢崇有伙同他人违规收取、使用危改户建房押金问题。

2011年,谢崇有担任公会镇新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伙同他人违规收取危改户建房押金共计76000元,并克扣11400元作为村委办公楼修缮费用,后因村委办公楼修缮已有其他资金来源,又将克扣款以村委名义捐出用于修建新仕小学。谢崇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昭平县北陀镇上贤村原党支部书记罗业球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问题。

2013年、2014年,罗业球在担任北陀镇上贤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2名村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4000元,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罗业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海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合浦县石康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潘云娟违反资金管理规定,侵占资金问题。

潘云娟在担任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不按规定将工作经费6000元实行入账管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工作经费1000元供个人使用。潘云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000元上缴国库。

  
2.合浦县曲樟乡政府农业助理陈青春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问题。

陈青春在任乡政府农业助理和乡工会副主席期间,不按规定将工作经费10500元实行入账管理使用。陈青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铁山港区营盘镇民政办公室办事员王永亮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王永亮在负责营盘镇民政部门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期间,对亲属和相关农村居民的低保申报材料在没有认真进行入户核查和审核的情况下,就以调查员的身份填写核查表,并利用经办人身份以镇政府的名义提出同意给予补助的审核意见,导致不实申报材料得以通过审核,造成不符合条件的3户家庭共7人领取低保资金23512元。王永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nd·


反腐大业

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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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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